根據(jù)主席令,授予王永志、王振義、李振聲、黃宗德“共和國勛章”。
授予迪爾瑪·羅塞芙(女,巴西)“友誼勛章”。
授予王小謨、趙忠賢“人民科學家”國家榮譽稱號;授予巴依卡·凱力迪別克(塔吉克族)“人民衛(wèi)士”國家榮譽稱號;授予田華(女)“人民藝術(shù)家”國家榮譽稱號;授予許振超“人民工匠”國家榮譽稱號;授予張晉藩、黃大年“人民教育家”國家榮譽稱號;授予路生梅(女)“人民醫(yī)護工作者”國家榮譽稱號;授予張卓元“經(jīng)濟研究杰出貢獻者”國家榮譽稱號;授予張燮林“體育工作杰出貢獻者”國家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