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信訪工作,化解信訪矛盾,關鍵是要把群眾的利益放在首位,既要強調(diào)依法辦案,更要強調(diào)帶著感情辦事,要進一步樹立牢固的責任意識和主動的擔當意識,不回避矛盾,不推諉扯皮。
信訪分有理訪和無理訪、涉訴訪和一般訪。要分清信訪案件的性質(zhì),把涉訴訪和一般訪分開。不同類別應區(qū)別對待,對合理訴求積極回應解決,涉訴訪可以走司法程序,如果對法院判決不滿意可以上訴,如果已經(jīng)終審,信訪部門不再受理。
常常有‘釘子戶’,不滿條件就上訪、鬧訪、纏訪,一鬧就靈,鬧得越大,得利越多,只要一圍政府,就有好結果,這種示范效應讓事情變得越來越復雜,要樹立法律的權威,堅持依法處理,依法辦事,原則問題不能讓步。
樹立法律權威和法治信仰,要加強宣傳教育,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機關公正司法,當事人運用法律武器理性維權,在全社會形成有法必依、執(zhí)法必嚴、違法必究共識,用法律手段解決問題,才能從根本上解決信訪問題。(通訊員:李凌云)
責編:翟柯 編審:胡永全 終審:汪中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