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本網(wǎng)安排專人負責舉報投訴的受理工作,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積極受理和處置群眾舉報的各類違法和不良信息。
本網(wǎng)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395)2121631 舉報郵箱:luohew@126.com
3、舉報人的舉報方式不受限制,鼓勵舉報人使用真實姓名、工作單位、住址或提供其他通訊方式,并提供相關證據(jù),以便核查情況。同時嚴格保護舉報人個人信息,切實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
4、發(fā)現(xiàn)已受理的舉報投訴管轄權限不明的,應先予以報告。不屬于本網(wǎng)站處理范圍的,應及時告知舉報人,有條件的移送相關部門處理。
5、指定專人負責受理各類舉報投訴,遵循及時受理、快速處理、迅速反饋的原則,暢通舉報投訴渠道。
6、按照以下程序處理舉報投訴受理
(1)受理登記
①受理來源分為來電、來信、上級交辦、有關部門移送等方式。
②投訴舉報的受理登記實行首(問)接負責制。接到舉報投訴時,最先受理的人員應當詳細記錄相關信息。對電話舉報的,應指派專人聽取內(nèi)容并做好記錄;對書面舉報的,應做好登記并后附原件。舉報投訴人的姓名、工作單位、聯(lián)系電話等由舉報投訴人自愿陳述,不得因匿名舉報投訴而拒絕受理。
③不屬于本網(wǎng)站職責范圍的舉報、投訴事項,應當先向舉報投訴人說明,告知其向有關主管部門舉報投訴。
④投訴舉報案件受理人員應做到態(tài)度熱情禮貌,語言文明規(guī)范,處事認真嚴謹。
(2)報告和交辦
對受理的舉報,由專員向主管領導匯報簽批后立即進行處理。
(3)反饋
①舉報投訴處理完成后,應由首接人員向舉報投訴者及時反饋,無法反饋的予以注明。
②對于上級交辦和有關部門移送的舉報投訴,應以書面形式將查處結果向交辦、移送的相關部門反饋。
7、舉報投訴受理及查處過程中所形成的資料,要及時收集整理歸檔。
8、在處理舉報投訴受理過程中應做好保密工作,對檢舉、揭發(fā)、投訴的材料及有關內(nèi)容應妥善保管,嚴禁泄露給被投訴舉報單位或個人。與投訴、舉報案件由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