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份,我給上幼兒園的孩子報了一家街舞培訓班,交了1550元,但由于一些原因孩子不上培訓班了,于是去找培訓班要求退款,培訓班方面一直沒有退。”近日,市民蔣女士向記者反映說,如今半年多過去了,她一直在為這件事煩惱。
6月30日上午,記者聯系到了蔣女士。“報名時,培訓班的學費是一年1550元,交了錢后,孩子一次也沒去過。”蔣女士告訴記者,交錢時培訓班給了她一張卡,并表示如果孩子不去,可以讓別人使用這張卡,或者孩子愿意啥時候來,培訓班隨時可以安排課程。
7月1日上午,記者先是按照蔣女士提供的培訓班地點,來到了市區(qū)嵩山路燈具市場二樓,但沒找到這家培訓班。附近的商家告訴記者,該街舞培訓班已經搬到其他地方去了。隨后,記者根據蔣女士提供的電話,聯系到了該街舞培訓班的一名工作人員。
“之前已經跟孩子家長解釋過,由于個人原因而上不了培訓班,學費是不會退的。”該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可以給蔣女士辦理“???rdquo;,等蔣女士的孩子什么時間來了,再算卡開始使用的時間,期限仍為一年。
“孩子不想上這個培訓班了,我現在就想把交的錢要回來。”蔣女士說,去年她就和培訓班協商退錢的問題,半年多過去了,到現在還沒有得到滿意的結果。
記者隨后聯系到了市匯恒律師事務所的李丹律師。李丹律師表示,培訓班與家長雙方在孩子報名繳費時開有票據,簽有約定。根據《合同法》的規(guī)定,合同可以解除,但要支付違約金。
“該情況屬于明示違約,對方沒有任何權力阻止解除合同。退款是可以的,只不過不會退還全部學費,畢竟是蔣女士主動要求不上培訓班的。”李丹律師提醒廣大市民,在報名各類培訓班之前,一定要看清楚合同或會員卡上的相關規(guī)定,免得既浪費了金錢,又浪費了時間。
7月1日下午,該培訓班相關負責人給記者打來電話表示,將會在近幾天內和蔣女士進行積極協商,退還蔣女士一定的費用。(記者 張曉甫 實習生 萬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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