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瓶裝液化氣安全使用十條注意事項
1.燃具或用氣設備應設置在通風良好、符合安全使用條件且便于操作維護的場所,禁止在密閉空間和人員居住休息的房間內使用或存放瓶裝燃氣,禁止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或高層建筑物內使用瓶裝燃氣,禁止在室內公共用餐場所、大中型商店建筑內的廚房使用或存放瓶裝燃氣。
2.禁止使用過期、報廢鋼瓶或工業(yè)氣瓶,禁止暴曬、橫置、傾倒、倒置使用氣瓶,禁止用熱水、電源或其他熱源對氣瓶進行加熱,禁止私自傾倒殘液。
3.應安裝液化氣報警裝置和緊急切斷閥,報警器探頭應距離地面30厘米以內。
4.與燃具連接的軟管要采用不銹鋼波紋軟管或金屬軟管,軟管長度要在0.5米至2米之間,軟管中間禁止有接口,禁止使用羊角三通閥,禁止穿越墻體、門窗、頂棚和地面等。
5.燃具要具有熄火保護裝置,燃具(含軟管)使用年限不超過判廢年限(8年)。
6.同一場所禁止使用兩種氣源或火源,禁止在使用瓶裝燃氣的室內同時使用管道燃氣。
7.瓶裝燃氣使用場所禁止存放其他易燃易爆物品,與燃具貼鄰的墻體、地面、臺面應為不燃材料,并按規(guī)定配備滅火器等消防器材。
8.禁止在燃氣設施上纏繞電線、懸掛其他物品,禁止使用電梯運輸瓶裝燃氣,禁止使用可調節(jié)的液化石油氣調壓器,禁止私自拆卸鋼瓶角閥、減壓閥或自行改換檢驗標記和瓶體漆色。
9.瓶裝燃氣使用場所不得超量存放(50公斤),即50公斤的氣瓶存量不得超過1瓶且要設置獨立氣瓶間,15公斤的氣瓶存量不得超過3瓶。
10.定期使用肥皂水檢測各接口是否漏氣,當發(fā)現(xiàn)燃氣泄漏或聞到燃氣氣味(刺鼻性氣味)時,應立即疏散室內人員、打開門窗通風、關閉鋼瓶角閥,杜絕一切明火,嚴禁開關一切電器,到室外安全地帶撥打燃氣公司服務電話或119請求幫助。
二、管道燃氣安全使用十條注意事項
1.不得私拆、私裝、拆改、私接燃氣管道和設施,如有需要,應由燃氣公司專業(yè)人員進行作業(yè)。
2.應當使用與管道燃氣相適應的燃燒器具,燃具要具有熄火保護裝置,燃具(含軟管)使用年限不超過判廢年限(8年)。
3.管道燃氣使用場所禁止存放其他易燃易爆物品,與燃具貼鄰的墻體、地面、臺面應為不燃材料,并按規(guī)定配備滅火器等消防器材。
4.燃氣表前應設置閥門,禁止在燃氣設施上纏繞電線或懸掛其他物品,禁止對燃氣管道進行包裹。
5.燃具或用氣設備應設置在通風良好、符合安全使用條件且便于操作維護的場所,燃氣設施安裝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密閉場所的應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范要求,禁止將燃氣設施設置在臥室、客房等人員居住和休息的房間及建筑的避難場所內。
6.同一場所禁止使用兩種氣源或火源,禁止在使用管道燃氣的室內同時使用瓶裝燃氣。
7.要安裝燃氣報警裝置和聯(lián)動切斷閥,并確保燃氣報警系統(tǒng)使用完好,報警器探頭應設置在距離房間頂部30厘米以內,且不得超期使用。
8.與燃具連接的軟管應采用不銹鋼波紋軟管或金屬軟管,軟管中間禁止有接口,禁止使用羊角三通閥,禁止穿越墻體、門窗、頂棚和地面等。
9.應使用帶有熄火保護裝置的燃氣具,使用燃氣時,應保持室內通風良好,不要遠離廚房,防止火焰熄滅造成漏氣或燃氣失控引發(fā)事故。
10.定期使用肥皂水檢測各接口是否漏氣,當發(fā)現(xiàn)燃氣泄漏或聞到燃氣氣味(臭雞蛋氣味)時,應立即疏散室內人員、打開門窗通風,杜絕一切明火,嚴禁開關一切電器,到室外安全地帶撥打燃氣公司服務電話或119請求幫助。
責編:翟柯 編審:陳向黨 終審:汪中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