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員 劉暢)夏日炎炎,艷陽高溫催生“防曬消費”。一方面,防曬霜、防曬衣、防曬傘等商品倍受歡迎,另一方面,因商品標識不清、虛假宣傳、退換困難等引發(fā)的投訴也不斷增多。上半年,漯河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12315平臺共接收防曬類商品投訴舉報92件。結合熱點糾紛問題,提醒廣大消費者在選購防曬物品時要注意:
看清防曬數值,認清標簽面目
在生活中,防曬主要防的就是中波紫外線和長波紫外線。消費者在選購防曬用品時,要學會查看產品標簽,防曬產品常見標簽標注有三種:SPF、PA與UPF。
SPF為防日曬系數。主要針對中波紫外線進行防護,SPF后的數字可以理解為防護效果持續(xù)時長,比如SPF40表示防護時長=15分鐘*40=600分鐘。
PA為防護系數。主要針對長波紫外線進行防護,PA后的數字也可以理解為防護效果持續(xù)時長,一般一個“+”表示防護效果可以持續(xù)2-4小時,“++”代表4-8小時,“+++”表示8小時以上。
UPF為紫外線防護系數。這個一般用于服裝、防曬傘、遮陽帽、防曬臂袖等防曬品上。UPF后的數值表示可以穿透防曬物品指數,比如40+表示可穿透中波紫外線為小于1/40,而長波紫外線可穿透率小于5%。
拒絕虛假宣傳,選擇適合產品
有些品牌商家為了宣傳防曬效果好,標簽標注UPF100、1000等,存在“數值虛高”的問題。根據國家標準《紡織品防紫外線性能的評定》,合規(guī)的標注方法只有“UPF40+”和“UPF50+”兩種,即使這個數值真的成百上千,也應當標注為“UPF50+”,消費者選購時不要盲目相信商家的虛假標注。
對于防曬霜等防曬化妝品,雖然SPF值越大、PA“+”越多的產品防曬效果越好,但也意味著添加的防曬劑等化學物質含量更高、成分更復雜,過度使用可能會加重皮膚的負擔,甚至可能引起皮膚不良反應。建議廣大消費者根據環(huán)境條件選用適合的防曬化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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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宣稱防曬功效的化妝品屬于特殊化妝品,無論是進口產品還是國產產品,必須經過注冊后才能上市,都有一個“身份證號”——注冊證號。消費者在購買防曬化妝品時要查看其包裝上是否標明“國妝特字G+4位年號+4位編號”,并在國家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官網(https://www.nmpa.gov.cn/)查詢其注冊證號是否真實有效。
消費者購買商品時要選擇管理規(guī)范的商家,查看商家的營業(yè)執(zhí)照信息、產品標簽,尤其注意進口化妝品必須有規(guī)范的中文標簽,不要盲目選購明顯低于市場價格的防曬用品。購買時索要發(fā)票等憑證,遇到無法協商解決的消費糾紛時可撥打12315熱線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責編:翟柯 編審:陳向黨 終審:王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