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習記者 何 爽)10月20日,記者從市住房公積金中心了解到,已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本市職工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區(qū)域內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滿一年的,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如需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應按照先租后提原則。在沒有取得自有產權住房以前,提取申請人可每年提取一次,每次提取最高額為上一年房租租金;在取得自有產權住房以后,不予辦理提取。
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按照實際房租支出全額提取,但不超出公積金賬戶內余額。租住商品住房的,提取公積金的最高標準為:未婚職工360元/月;已婚職工700元/月,低于此標準的按實際房租計算,但不超出公積金賬戶余額。
辦理時,市民需要帶上本人身份證原件,提取申請人儲蓄卡或存折以及職工公積金繳存所在地不動產權登記部門查詢的無住房證明(以家庭為單位進行查詢、查詢結果有效期為一周)。
責編:黃曉婭 編審:陳向黨 終審:汪中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