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張曉甫)記者從市創(chuàng)建文明城市指揮部辦公室獲悉,為鞏固“創(chuàng)文”成果,著力糾正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增強公民文明交通意識,把每周一上午定為交通志愿服務日,實現(xiàn)交通志愿服務活動常態(tài)化、制度化。
活動時間為2018年4月2日至2020年12月31日(原則上每個單位一包三年,機構改革后會對個別路口進行微調)。每周一7:40-12:10開展文明勸導活動。
在交通志愿服務日,市區(qū)警察要全員上路執(zhí)勤,核心區(qū)域76個路口實現(xiàn)警力全覆蓋。各單位志愿者要以安排的交通路口為陣地,平時每個重點路口每次安排8名志愿者(單位和駕校各4名),特殊時期根據(jù)實際需要增加志愿者。非重點路口每次安排4名志愿者開展文明勸導活動,對有不看信號燈、不走斑馬線、跨越護欄等不文明行為的行人及非機動車進行及時制止。各責任單位要指定專人負責,組織好本單位文明交通志愿服務活動。開展活動的單位要與路口交警做好對接工作,交警負責進行崗前培訓。
駕校學員在考取駕駛證之前,必須參加9個小時的文明交通志愿服務活動(由交警支隊組織和管理)。志愿者在路口勸導時,要指揮旗、哨子、志愿者標識齊全,切實開展勸導活動,不準空崗、缺崗、遲到、早退,不準玩手機、聊天、吸煙,不準對不文明現(xiàn)象視而不見。市紀委會經(jīng)常對志愿服務活動開展情況進行專項督查和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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